问题 | 建筑工程质量缺陷处理程序是什么? |
分类 | 建设工程纠纷-工程质量纠纷 |
解答 |
当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框图进行处理。 (一)发现质量问题签发《监理通知》。 (二)必要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三)相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施工单位接到《监理通知》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问题调查并完成报告编写。调查的主要目的是明确质量问题的范围、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为问题处理提供依据,调查应力求全面、详细、客观准确。 (四)监理工程师审核、分析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核、分析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判断和确认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 (五)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质量问题处理方案。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审核签认质量问题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处理方案应牢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原则。针对确认不需专门处理的质量问题,应能保证它不构成对工程安全的危害,且满足安全和使用要求,并必须征得设计和建设单位的同意。 (六)监理工程师跟踪检查。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并进行跟踪检查。发生的质量问题不论是否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通常都是先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处理。对因设计单位原因等非施工单位责任引起的质量问题,应通过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或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处理质量问题所需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由责任单位承担,若质量问题属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应承担各项费用损失和合同约定的处罚,工期不予顺延。 (七)检查、鉴定和验收。质量问题处理完毕,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缺陷处理程序是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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