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1、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为,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再加上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2、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3、拆迁安置房交付时间可以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拆迁安置房上市时可能需要向政府缴纳收益金,土地收益金的核算基数一般是上市确认时房产部门的内部指导价格,再减去拆迁安置房的安置时的购买价格。缴纳比例可能为50%、或者是100%。具体来说,违规申领的拆迁安置房上市时缴纳收益金的比例就为100%。 对于拆迁安置房收益金如何算的?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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