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违建不能拆除,法律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征地拆迁-维权技巧 |
解答 |
![]() 一、什么违建不能拆除,法律依据是什么 1、1987年前建造的农村老房子不属于违法建筑,因此不予拆除。 2、有土地使用证,但是其他证件全部或者部分没有的,不予拆除。 3、2008年以前建造、翻新、扩建的房子,不算违建,也不能拆除。 4、拥有农田生产建设的建筑不属于违建,不予拆除。 5、已经补办了建设许可证的,算合法建筑,不予拆除。 6、对于老旧建筑,买断了土地使用权的,不予拆除。 7、土地调规前的房屋不予拆除。 8、招商引资时政府同意的手续不完善的建筑。 不能拆除的情况分类: 1、属于一些宅基地的附属建筑物,比如农民在自家的宅基地旁边建造的自己附带车库的房屋,只要没有占用公共用地,不损害其他村集体成员的利益,就不会被拆除; 2、是农民唯一的但是属于违章乱建的住所; 3、一些缺少相关证明的工业房产。这类房屋会给机会补齐相关的证件,可以缓拆或者不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第六十四条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违建找什么部门处理 违建找城管部门处理。城管拆违建需要的程序如下: 1、案件受理登记; 2、现场勘察记录; 3、签发《停工核查通知书》; 4、填写《案件立案审批表》; 5、做《调查询问笔录》; 6、给规划部门发商请函,认定是违法建筑; 7、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承办人意见及依据,报领导审批; 8、签发《限期拆除告知书》; 9、送达回证; 10、其他步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三、违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违章认定标准如下: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综上,本文对于”什么违建不能拆除,法律依据“做出详细回答,例如对于老旧建筑,买断了土地使用权的,不予拆除、土地调规前的房屋不予拆除。除此之外,还对违建处理的部门和程序进行回答,希望对您理解此类问题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疑问的,建议联系本网站在线律师寻求帮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