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标单位不交代理费怎么办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中标单位不交代理费怎么办 拖欠招标代理服务费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的。但一定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同时再提交起诉状进行诉讼立案,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债权人按期还款。 1、拖欠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拖欠招标代理服务费日期之日起算。 3、未注明履行清偿拖欠招标代理服务费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4、对已经超过拖欠招标代理服务费纠纷诉讼时效期限的欠条,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从新开始起算。如果商家拖欠拖欠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先与客户协商追回,若客户执意赖账,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准备好相关资料起诉商家。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拖欠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所以出现拖欠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情况一定要及时的处理解决,以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运营阻碍。要是对与那种恶意不还货款的,则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这样能够比较充分的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二、中标后施工完成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施工方按约定给付工程后,发包人不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发包人支付价款和违约利息。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追要拖欠工程时需要哪些证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比于一般合同纠纷关系更为复杂,所以对证据的要求更高。追要拖欠工程款时通常需要下列三类证据: 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包括原告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告的工商登记资料。主体诉讼资格是前提,如不能证明主体资格,法院会不予受理。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本类证据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协议、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涉及招投标的,还应当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包括工程预算、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收付款凭证; 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如果发包方对工程量或结算书未确认,就需要提供施工图纸、竣工图纸,施工现场记录;工程有关照片和录像;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确认的签证;经过发包人或者工程师批准的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实施情况记录等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书面材料。 中标单位不交代理费的话,当事人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以及提交起诉状到法院,到法院进行起诉的。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中标单位不交代理费怎么办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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