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展期】借款人会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会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既然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提前还款或者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还款的,这都没有什么问题,而且在借条中也会不约定利息,约定的利息高于国家有关规定的话,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借款合同的规定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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