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现他人利用电信诈骗应该怎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发现他人利用电信诈骗应该怎样? 1、发现他人利用电信诈骗可以报警 《刑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2、当事人被骗,可以亲自到公安机关报警。 被诈骗分子诈骗了,当事人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1)收集与诈骗有关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子数据等; (2)收集完证据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要追究刑事责任,会立案侦查,对诈骗所得一律进行追缴并责令退赔; (3)如果退赔后不能赔偿全部损失的,受害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诈骗分子赔偿损失。 二、单轨制诈骗案件会被判刑吗? 1、单轨制诈骗案件不一定会判 单轨制是“政法系统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的简称。即全部刑事案件(国保类、涉众型案件除外)的办理只通过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单轨运行,不再移送纸质卷宗。单轨制办案模式是一种全新的办案方式,是政法系统的一次信息变革。 2、网上办案单轨制是指在政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通过信息化系统实现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的一种高效率办案模式。 从公安立案侦查,检察院批捕起诉,法院审判,最后到司法行政部门刑罚执行等办案各环节,单轨制办案模式依托办案平台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案件电子数据和电子卷宗随办案进程同步网上流转,纸质卷宗材料不再随案传递,实现办案过程全程网上留痕。 三、电信诈骗跟网络诈骗哪个严重? 1、电信诈骗跟网络诈骗,可能前者更为严重,也有可能后者更为严重。 二者都是属于诈骗活动。 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网络诈骗与一般诈骗的主要区别在于网络诈骗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行为。 由于互联网的隐匿性,为诈骗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也为公安机关办案增加了难度。遭遇网络诈骗,应尽早向公安机关报案,方可能追回经济损失。同时也可通过对诈骗网站、诈骗分子的即时通讯账号举报,防止其他人继续遭受损失。 3、遇到诈骗报警的注意事项如下: (1)第一时间向属地公安部门报案。 (2)尽可能多的留存证据,例如以下内容: ①打款记录截图或银行转账单据。 ②聊天记录截图。 ③通话录音。 ④短信记录截图。 ⑤往来电子邮件。 (3)将公安部门的接警或立案回执、证据材料、违法网站网址、违法即时通讯账号等一并向举报中心提交。 发现他人实施了诈骗行为的,可以先采取合法的方式收集相关证明他人实施了诈骗行为的证据,掌握初步证据之后,可以到诈骗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对发现他人利用电信诈骗应该怎样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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