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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供血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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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供血浆者法律解释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从事供血浆活动的个人或组织的权利、义务、责任等进行解释和说明。在中国,供血浆属于无偿献血行为,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血液管理法》、《献血法》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供血浆者有权利获得相应的保障和奖励,并要求保护个人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同时,供血浆者也有义务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身健康和安全,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提供不合格的血浆,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血浆者相关词条

  • 单采血浆许可证

    根据《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申请设置单采血浆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卫生行政机构审查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单采血浆许可证》,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单采血浆站只能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划定区域内的供血浆者进行筛查和采集血浆。

  • 血液制品

    根据《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血液制品,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

  • 原料血浆

    根据《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于血液制品生产原料的血浆。

  • 供血浆证

    根据《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单采血浆站必须对供血浆者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供血浆证》。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供血浆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设计和印制。《供血浆证》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单采血浆站在采集血浆前,必须对供血浆者进行身份识别并核实其《供血浆证》,确认无误的,方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液化验;对检查、化验合格的,按照有关技术操作标准及程序采集血浆,并建立供血浆者健康检查及供血浆记录档案;对检查、化验不合格的,由单采血浆站收缴《供血浆证》,并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销毁。严禁采集无《供血浆证》者的血浆。

  • 单采血浆站

    根据《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单采血浆站,是指根据地区血源资源,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并经严格审批设立,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的单位。

  • 献血

    献血,亦称捐血,是指献血者自愿捐献全血、血浆或血液成分,而不收取任何报酬(但在一些情况下会赠送纪念品)。这些血液通常存储在血库中,由医疗单位、血站或红十字会保管,以备需要者输血时使用。

  • 采供血机构

    依法成立的采集、提供人体血液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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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6:4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