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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著作权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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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著作权主体,也称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主体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著作权主体分类

在一定情况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根据不同的标准,著作权主体可分为如下几类:

(一)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

所谓原始主体,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一般情况下,原始主体为作者。至于其他人能否成为原始主体,各国规定不一。有的国家规定,职务作品中的雇主、委托作品中的出资人可成为原始主体,我国即作了这样规定(参见《著作权法》第16条、第17条);英美法系的一些国家,如英国、爱尔兰、加拿大等国的著作权法也有类似规定。但也有一些国家如法国,规定只有创作作品的人才能成为原始主体,作者与他人签订的雇佣合同、服务合同的存在并不影响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所谓继受主体,是指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继受主体享有的著作权是从原始著作权主体那里取得的。

(二)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与部分的著作权主体

完整的著作权主体,是指拥有作品中的全部财产权及全部人身权利的主体,如作者。部分的著作权主体,是指仅拥有作品中的部分财产权利的主体,它不能享有全部的著作权。例如著作权的继受人等。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作者将自己享有的著作财产权的一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则自己只剩下部分著作权,此时作者也就成了部分的著作权主体。

(三)内国著作权主体与外国著作权主体

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的划分是以著作权人所具有的国籍为标准而划分的。内国主体包括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外国主体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由于著作权的地域性,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在著作权待遇上的差异相当明显。

三、著作权主体的范围

(一)作者

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可见,作者就是作品的创作主体。

各国著作权法通常认为,作者需具备以下要件:(1)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自然人,即通过自己掌握的技巧、方法直接创作反映自己的创作个性及特点的人。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其他服务的人不能认为是作者。(2)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3)作者通过创作产生了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确认公民可以成为作者,并在著作权的取得问题上采取创作主义的保护方法。作品在创作完成后,不论是否发表,作者均享有著作权。所以作者是最直接、最基本的著作权主体,应当享有原始的著作权和完整的著作权。胁作者以外的其他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通过继承、转让或赠与等方式成为著作权的继受主体。

(二)视为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法人是指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经营场所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组织指不具备《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的条件,但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济组织或组成法人的各个相对独立的部门,如科学院下属的研究所、学校下属的教研室等。 

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该条第4款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该条并未明确承认法人或其他组织就是作者,但是在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方面却把它们当做作者来对待。这就是说,如果某一作品虽是由公民创作,但是在法人主持下,代表法人意志,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那么就应把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它同公民一样享有作者所应享有的著作财产权及人身权。

(三)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其他著作权人

其他著作权人是指作者以外的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国家。他们主要为继受著作权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继受主体著作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或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的人。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一般而言,继承人对著作权的继承,主要是继承作者死亡后剩余的有效期间的著作财产权。在作者死亡至著作权有效期届满这段时间内,继承人可以享有原作者韵著作财产权。因此,我国《著作权法》第19条第1款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10条第1款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据此,因继承而取得著作财产权的人,能成为著作权法律关系的主体。

(2)因合同取得著作权的人。这里包括两种情况:著作权人可以将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著作财产权的受让人也是著作权主体。著作权转让的标的是著作财产权的所有权,转让的结果使得受让人在法律上成为著作财产权的所有人,受让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单独提起诉讼。它与著作权使用许可不同,后者移转的标的是著作财产权中的使用权,被许可人在法律上不能成为著作权所有人。

(3)国家。在一定情况下,国家也可以成为著作权主体。根据《著作权》第19条规定,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10条第1款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此外,根据.《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

 

 

 

 

 

 

著作权主体相关词条

  • 著作权

    著作权,俗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这些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 著作权转让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转让的权利,从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俗称“卖断”或“卖绝”著作权。在允许转让著作权的国家,也只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通过书面合同或其他法律形式,并由著作权人或他的代理人签字,才算有效。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著作权合理使用是指:在法定情况下,为了科学研究、文艺批评、宗教慈善事业、个人欣赏或基于其他正当理由,在不征求作者与著作权人同意、不支付报酬的情况下,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且不构成侵权的行为。

  • 著作权内容

    著作权内容是指著作权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由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 著作权的限制

    著作权限制,是指法律规定著作权人对某部作品享有充分权利的同时,在作品的利用方面对社会必须履行一些义务。包括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著作权的强制许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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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10: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