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我抄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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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自我抄袭的含义自我抄袭是重新使用以前自己编写的工作文本而且在参考文献里不明确不署名自己的论文。基本上,写作者应该有义务让读者知道,通过适当援引这些文字标注以前使用的文献,不论这些文字是在校报,期刊文章,博客文章或其他公众媒体发表过。不少教育工作者认为,学生抄袭自己的以前的研究论文并不注明出处是非常不妥当的做法。 虽然自我抄袭的行为在学术出版中是一个灰色领域(a grey area),但许多大学认为只是一种不诚实的行为。在学术活动中,自我抄袭从本质上讲是为达到工资水平的增长或者职位级别的提高而对相同文章或者书籍的重复利用行为。再次利用(recycling)作品的界限也是判断某种行为是否是自我抄袭的标志。也就是说,如果一种行为是对先前作品合法的再次利用,那么它就不是自我抄袭;否则便是。从学术研究的角度讲,再次出版博士论文的修订版是应该得到鼓励的而不是一种违法行为。欲阐述清楚某个问题,往往需要在不同的论文中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论述,而且需要重复某一特定的段落,如果整个作品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这便不是自我抄袭。假如在两个作品中论点、举例、论据和结论表面相异实质相同,后一作品便是对前一作品的抄袭,这就构成自我抄袭。 二、自我抄袭表现形式1.一稿多投 一稿多投是现实中经常发生的现象,指将一篇相同的作品或者实质相同的作品在不同的刊物上发表。一稿多投往往具有不正当的目的。但是,这些不正当目的并不是一稿多投构成自我抄袭要件。相同的作品是指内容、结构和形式都一样的作品。实践中这种以相同的作品进行一稿多投的现象很少见。常见的是作者将一篇作品非实质性的改动后,在另一种刊物上发表。这就是实质相同的作品。一稿多投一般时间间隔不是太长,因为发表在刊物上的文章一般不太注重时间性。这就区别于下面将要探讨的将原作品非实质性更改的再次发表行为 2. 将原作品非实质性更改的再次发表 这种自我抄袭的行为区别于一稿多投的地方在于,这种再次发表的行为往往具有时间上的间隔。例如,不同的出版社在不同的时间组织编写教材,被约稿人将自己已经出版的稿件原封不动或者稍作改动的又交给另外一个出版社。 3. 未经允许将合作作品再次发表 合作作品是多个主体共同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属于合作作者共同所有。关于共有作品的使用共有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对于没有约定的,对作品的使用可以因合作作品的类型不同而不同。对于无法分割的合作作品的著作权而言,适用财产共同共有原则,由合作作者共同共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自己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但是在行使权利时,不能对合作作品的整体著作权造成侵害。 在合作作品无法分割的情况下,对合作作品的使用和处分应当由合作作者各方共同决定。但在实践中,合作作者之一往往在不征求其他合作作者的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合作作品再次发表,如果再次发表的行为没有产生新的功能,反而对原作品的市场造成冲击,就构成自我抄袭。合作作品情形下的自我抄袭本质上和非合作作品的自我抄袭相同,但在这种特殊情形下,自我抄袭的行为同时侵犯了合作作者的著作权。 三、发表论文中自我抄袭与重复发表区别在发表论文过程中,也存在一种比较特殊的现象,就是自我抄袭,自我抄袭和重复发表不同,重复发表是整篇论文在不同杂志或媒体发表,自我抄袭一般是部分文字,由于使用内容本身属于作者自己已经发表的内容,这种现象一般比较隐蔽,甚至不受重视。这恰好是这种现象容易发生的原因。自我抄袭的问题主要存在三个方面,一是论文前言中关于背景的介绍,二是不同论文材料方法中采用同样方法的描述,三是系列论文中部分研究内容重复的问题。这三个方面都是容易出现自我抄袭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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