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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猥亵儿童罪立案条件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解答

一、猥亵儿童罪立案条件有哪些

1、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又或者是其他方法强制猥亵;

2、强制猥亵的对象是儿童。因为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较差,心智未成熟,因此不论儿童是否同意或者是否反抗,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制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可以立案。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儿童尚处在身心发育的成长阶段。生理的发育和心理的发育都很不成熟。生理上容易受到伤害摧残,心理上更容易受到伤害和污染。

关于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儿童。通常是指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既可以是男性儿童,也可以是女性儿童。

2、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构成本罪,行为人首先必须有对儿童实施性交以外的其他淫秽行为。

3、主体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威胁儿童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一般具有满足自己性.欲或者挑逗儿童性.欲的目的。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少年儿童,出于好奇,模仿影视上的镜头或成年人的行为,相互之间进行模仿猥亵性动作。考虑到行为人年龄较小,辨别是非能力相对较弱,如果危害后果不是很严重,司法机关一般不以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三、猥亵儿童罪与强奸罪的区别有哪些

1、是否有过生殖.器的接触。

没有过接触的是猥亵儿童罪;而有过接触的是强奸罪。

2、侵犯的对象不同。

猥亵儿童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而强奸罪侵犯的对象是所有的女性。

3、量刑不同。

猥亵儿童罪:犯本罪的,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处罚,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应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猥亵儿童罪立案条件在法律中是有明确的规定,只要是以暴力或强制性的方式猥亵他人,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那么都是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在处罚时就会按犯罪的结果来进行判定,其目的就是为了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该有的代价。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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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7: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