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犯自首认罪认罚判决书没有判处缓刑是不是合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累犯自首认罪认罚判决书没有判处缓刑是否合理? 累犯自首认罪认罚判决书没有判处缓刑是合理的,累犯不适用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四条【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嫌疑人自首认罪认罚是否有权对一审的判决提出上诉? 嫌疑人自首认罪认罚也有权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三、认罪认罚的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因为国家法律制度明确规定对累犯不适合判处缓刑,所以,法官的量刑标准不可能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但是,自首或者是认罪认罚等情节都对嫌疑人的量刑是有利的,不过自首过认罪认罚都是嫌疑人的口供,仅凭口供是无法定罪的。 对于累犯自首认罪认罚判决书没有判处缓刑是不是合理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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