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血压冠心病看守所收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被告人身患高血压且病情严重至看守所无法接受其拘禁,当事人可考虑申请办理保外就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看守所明确拒绝接收患有三级及以上高血压疾病者入所服刑。 何谓“三级高血压”?即收缩压超出或等于180毫米汞柱,或是舒张压高于或等于110毫米汞柱。 然而,倘若该高血压患者同时伴有靶器官受损情形,则看守所将不得予以接纳。 常见的靶器官受损病症包括心、脑、肾及视网膜的病变;心血管病种丰富,如心绞痛、心肌梗死、急性期及无症状心肌缺血,以及心力衰竭等;脑血管病同样多种多样,如脑梗塞腔隙、脑梗塞、脑栓塞、短暂脑缺发作以及脑出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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