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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骗购外汇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骗购外汇罪与敲诈勒索罪在行为方式上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二者之间有严格区别:

(1)客体不同。骗购外汇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骗购外汇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若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则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此其一。其二,骗购外汇罪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作为代价,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则完全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

(3)主观方面不同。骗购外汇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4)主体不同。骗购外汇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综合上面所说的,骗购外汇的行为就是属于违反国家的规定,使用伪造或变造的海关签发的相关单据,对于此行为只要造成数额较大者必定就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在处罚时就会按照数额的大小来进行判决,轻者五年以下重者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骗购外汇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是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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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1: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