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申报要提供的材料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1.债权申报书。 (1)写明债权发生的时间、原因、金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申请抵销、是否为连带债权等。 债权人为担保人的,写明担保成立的时间、担保的方式、被担保的主债权情况、被担保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担保期间、财产担保的担保物情况、代替债务人清偿的情况等; 债权人为连带债务人的,写明连带债务发生的时间、原因、金额、代替债务人清偿的情况等。 (2)对破产企业拥有多笔债权的,逐笔申报。 2.债权证据材料。 (1)债权产生或存在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判决书等,债权人不能仅提供明细账,应将记账用原始凭证全部复印或出具书面说明; (2)债权受偿情况的证据材料,如进账单、抵偿协议等; (3)债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或申请执行期限的证据材料。 3.如计算利息,应附详细的计息清单(利息计算至破产企业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性债权人提供)。 6.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提供)。 7.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要确定债权申报的期限,并且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所以债权人收到通知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并且要准备好申报的材料。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债权申报要提供的材料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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