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骗购外汇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主体要件 骗购外汇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司法实践中,单位主体多为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但不排除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企业假称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寻求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共谋实施骗购外汇行为的情形。 (二)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骗购外汇罪。即行为人以骗购外汇为目的,故意实施伪造、变造的海关凭证、单据获取外汇,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三)客体要件 骗购外汇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外汇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 客观表现为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或者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或者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行为。 骗购外汇的行为是违反了国家对外汇管理的规定,只要有伪造或者是变造的行为,而且造成的数额较大那么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般此罪犯罪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但在犯了此罪之后而选择主动的认错,那么也是可以减轻或者是从轻处罚的。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骗购外汇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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