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知识:

 

问题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分类
解答

一、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开展各项工作所需的良好的外部环境与条件,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就是破坏这种良好环境与条件,使得国家机关无法正常工作。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应当注意的是,本罪中的国家机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外国驻我国的使领馆、国际组织设在我国的机构都不属于本罪犯罪对象。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无法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聚众是指在为首分子的纠集下,3人以上的多人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聚众冲击是指在首要分子纠集下,多人强行冲闯国家机关门禁;包围国家机关驻地;用石块、杂物投掷、袭击;切断电源、水源、电话线等;堵塞通道,阻止国家工作人员出入;强占办公室、会议室,辱骂、追打工作人员;毁损公共财物、毁弃文件、材料;强行侵入、占据办公场所拒不退出等。

本罪客观方面必须因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无法正常工作,造成严重损失。损失包括有形的财产利益损失和无形的政治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损失两方面。

衡量损失是否严重要从物质利益损失和政治、社会利益损失两方面着手。由于国家机关职能的公共性,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造成的物质损失往往并不严重,所以对于这类行为的社会、政治影响要有充分的估计和准确的把握,这一点是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不同的。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并非一切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人均构成本罪,构成本罪的只能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所谓首要分子,即在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追究其行政责任,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行为人往往企图通过冲击活动,制造事端,给国家机关施加压力,以实现自己的某种无理要求或者借机发泄不满情绪。由于本罪是聚众性犯罪,因而进行冲击活动必须基于众多行为人的共同故意,但不要求行为人间的故意联系十分紧密,只要行为人明确自己是在实施冲击国家机关的行为即可。

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立案标准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应当立案。

三、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定罪标准

(一)罪与非罪

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看情节是否严重。尚未达到严重程度的,不应作为犯罪论处,构成犯罪的,也只限于追究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的责任。对一般参加者,可酌情予以批评教育或适当的违纪、违法处理。

2、本罪与群众闹事的界限。对于因领导上的官僚主义,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处理不当,或者工作上的失误,以致引起群众闹事的,主要靠改进工作和说服教育,不能动 辄以犯罪论处。但对于借群众闹事之机,煽动群众,提出无理要求,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符合第290条规定的,应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追究刑责任。

(二)此罪与彼罪

本 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是:

1、侵犯对象不同。本罪以国家机关为侵犯对象;后者以个别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为侵害对象。

2、犯罪 方法不同。本罪可以采用暴力、威胁的方法,也可以采用非暴力非威胁的方法如起哄闹事;后者一般只限于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

3、犯罪形式不同。本罪要求 聚众形式;后者不要求具备聚众形式。

四、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其他积极参加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相关词条

  • 国家机关

    国家机关(Stateorgans)是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包括国家元首、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有两层含义:1、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队等。如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也叫政权机关。2、特指中央一级机关。

  •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是指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行为。

  • 聚众犯罪

    聚众犯罪的定义,刑法并未明确。一般认为聚众犯罪是刑法规定的,以聚众为构成要件或以聚众的行为方式实施的犯罪。“聚众犯罪因人数多、影响广、危害巨大,一直倍受高度关注。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9 12: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