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陪嫁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离婚陪嫁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陪嫁的钱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陪嫁的钱一般是婚前女方家就赠与女方的,因此应当认定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归女方自己所有,且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女方家是在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后才将陪嫁的钱赠与女方的,则只要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就认定陪嫁的财产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可以参与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时保险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保险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是需要根据购买保险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的。 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1、婚前购买的保险,婚后仍在缴费期的,婚后这段时间的所缴保费属于共同财产; 2、婚前购买的理财型产品,婚后的收益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3、婚后购买的保险,无论是为自己买还是为对方买,均为夫妻共同投保,属于共同财产。 保险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 1、婚前购买的保险,且缴费已经结束,归个人所有; 2、父母出钱为一方购买的保险,归个人所有; 3、婚前将个人资产进行了公证,离婚时不受影响,归个人所有; 4、因意外、重大疾病、伤残获得的赔偿金,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购买,都属于保险人的个人财产; 5、婚姻内,夫妻一方以受益人的身份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属于婚内个人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离婚后才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通常来说,离婚就是离婚,两个人不再是夫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买的房子当然就是当事人自己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也可以通过书面约定,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离婚陪嫁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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