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具体应该怎么样规定? |
分类 | 建设工程纠纷-工程质量纠纷 |
解答 |
我国法律、法规中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分别不同种类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规定。 通过土地划拨及乡(镇)村建设用地程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无期限的。 通过这种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人,除了法律规定的使土地使用权消灭的原因外,可以无期限地使用土地。 通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一般情况下会采取自动续期的形式,原则上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或者届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二手房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同样属于此范畴,一般是自动续期的,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需要结合实际作出判断。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二手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了应该怎么样办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具体应该怎么样规定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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