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是否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法院是否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 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专利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专利收入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6)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外的收益; (7)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8)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未明确约定只归一方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平分 夫妻离婚,可以对共同财产平分,但并不是必须平分,协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均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处理。 1、由于男女双方本身的能力、经济等情况是存在差异的,因此分割夫妻财产时需要适当地顾及妇女的利益。对于需要照顾孩子的一方,在分割夫妻财产时也需要适当照顾和考虑孩子的利益。 2、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结婚要求忠诚、互相照顾、互相爱护对方,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 例如出轨、重婚、虐待、暴力对待对方等的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要求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给对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法院是否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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