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收国有土地强拆没有签字可以强拆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维权技巧 |
解答 |
一、征收国有土地强拆没有签字可以强拆吗? 可以强拆,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违法建筑的强拆流程有哪些? (一)调查取证。 对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发现、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必须要有影像资料以及与违建当事人的谈话询问笔录,当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证人证言等证据。整个调查取证工作,城镇规划区的由县(区)规划部门承担,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政府承担,乡镇政府不能独立完成的,区规划部门派员参与指导调查。 (二)认定违法建筑。 规划部门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 (三)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属于违法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实施拆除行为。 (四)下达执法文书。 县(区)规划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等执法文书送达当事人。 (五)强制拆除的审批。 县(区)规划部门收集资料,按照案卷卷宗制作的相关要求,制作报批卷宗,然后按程序报批。由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后以县(区)政府的名义责令城乡规划局或城市管理局组织强行拆除。 (六)制作拆除方案。 市或者县(区)级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应当在强制拆除的七日前发布通告。 (七)实施拆除。 县(区)政府责令城管执法部门实施强制拆除的,城管执法部门作为牵头单位组织实施,涉及到的部门予以配合。 三、房屋被违法强拆申请国家赔偿需准备哪些材料? 1、赔偿申请书,载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赔偿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日期,并由赔偿请求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2、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提供与受害人关系的证明; 3、证明赔偿请求涉及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或者相关处理情况的通知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材料; 4、证明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及其程度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材料。 四、房屋被违法强拆申请国家赔偿流程有哪些? 1、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的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后,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3、当事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诉,征收国有土地强拆没有签字可以强拆吗这个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虽然强拆不需要有被拆迁人的签字,但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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