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合同诈骗应该怎样认定 |
分类 | 建设工程纠纷-工程款纠纷 |
解答 |
一、工程合同诈骗应该怎样认定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罪能够缓刑吗? 是否缓刑看情节定,积极征得被害人谅解,会增加缓刑的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本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尽相同。诈骗罪可以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本罪只是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因而欺诈手段有特定范围的特殊性。 3.犯罪主体不尽相同。诈骗罪限于自然人主体;本罪主体包括单位,且是任何单位。 4.本罪与诈骗罪属于法条竞合,应当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如果是属于工程合同诈骗的情况,他所涉及的金额和事情的严重程度是非常大的,并且合同诈骗当中实施的方式和相关的内容,一般是通过虚假合同或者是伪造盖章来进行。工程合同诈骗应该怎样认定,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刻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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