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对于肇事逃逸交强险会赔偿,但是第三者商业险保险不会赔偿,因为肇事逃逸属于免责事由;如果购买了其他商业保险,保险合同中约定肇事逃逸属于免责事由的,其他商业保险也不会进行赔偿。 但要注意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有提示注意和解释说明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免责条款,但保险公司未尽上述义务的,则免责条款无效。 《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 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二、保险公司对肇事逃逸可以追偿吗 对于肇事后逃逸行为,应参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对抢救费用等承担先行垫负责任后,有权向致害人进行追偿,由致害人承担终局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保险公司对肇事逃逸能追偿吗 对于肇事后逃逸行为,应参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对抢救费用等承担先行垫负责任后,有权向致害人进行追偿,由致害人承担终局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偿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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