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的后果有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女方提出离婚的后果有什么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提出的我国公民的自由行使权利的表现,男方或女方提出离婚都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法律效果都是相同的。 如果导致离婚的事由不是由于自己的过错所导致,一般没有什么不良的后果,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简单来说就是无论哪一方提出离婚,只要不是过错方,就无需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女方提出离婚会有多少补偿 补偿是没有的。但一方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补偿的请求。同时,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一、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女方婚内出轨离婚怎么处理 女方婚内出轨,双方可以登记离婚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关于财产分割,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协议分割。 当夫妻一方出轨导致离婚分割财产时,夫妻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协议分割,法律完全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只要夫妻双方同意,因婚外情导致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方式和内容完全有夫妻自由决定。 二、判决分割 如果夫妻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难以达成协议,那么只能通过法院判决进行分割。出轨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因果关系,取得对方出轨证据,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法院会进行调解、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如果有出轨一方的行为构成了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者在离婚前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那么无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在离婚时,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女方提出离婚的后果有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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