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期离婚是否算非婚生子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孕期离婚是否算非婚生子 孕期离婚生的孩子不算非婚生子。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而孕期离婚所生的孩子的父母显然是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只不过是后来解除了婚姻关系,因此这种情况生的孩子不属于非婚生子。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离婚孩子不是亲生的怎么判 孩子不是亲生的,离婚一般应由亲生父亲或亲生母亲直接抚养,但也并非绝对,法院一般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主要是立足于最有利于子女成长这一点。如果判决是由非亲生父母抚养的,可以要求亲生父母向抚养人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法院一般按照如下标准判决: 1、如果两个孩子在2岁以内的,会判决给女方抚养,女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情形除外; 2、如果孩子2周岁以上的,按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 3、如果孩子年满8周岁以上的,法院尊重孩子愿意进行判决。 对不满2周岁的子女,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该给予支持: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离婚后给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三、娶精神病妻子是否可以离婚 娶了精神病的妻子能离婚。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的自由也包括离婚的自由。 但是妻子是精神病人的,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因为配偶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离婚之前应当先变更监护人,之后再提起离婚诉讼。 男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 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孕期离婚是否算非婚生子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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