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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最新滥伐林木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分类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解答

一、最新滥伐林木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滥伐林木罪既遂量刑标的规定:

1、属于数量较大的,既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属于数量巨大的,既遂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二、滥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滥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下面几点: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制定了成套的法规,对林业资源予以保护。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非法采伐林木。

2、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主体是一般主体。无论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公民,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不该滥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结果而有意实施滥伐行为。

三、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的区别是什么

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犯罪对象不同

两者的犯罪对象虽都是森林和其他林木,但在具体内容上却有分别。在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或者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在客观上存有实质性的区别。滥伐林木行为以违反森林法规为前提,客观行为包括有采伐许可证而不按照其规定要求的采伐行为,以及无证任意采伐具有所有权的林木或其他林木的行为;而盗伐林木行为则纯属是无采伐许可证的采伐行为,行为人是在林木所有人、看管人或主管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秘密采伐不具有所有权的森林或其他林木,因此,盗伐林木行为本身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性质。

3、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的主观罪过形式上虽都属故意,但两罪的故意内容存有差别。滥伐林木罪主观上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即行为人虽然不希望造成森林损害结果的发生,但是又不设法防止,而采取听之任之、漠不关心的态度。然而,无论滥伐林木罪主观罪过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其主观内容都不包含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盗伐林木罪只能是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

最新滥伐林木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通过上文的回答,我们已有了大概的了解,对于滥伐林木罪是需要结合滥伐的数量来进行判定,一般轻者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对于严重者是可以按七年有期徒刑来处罚。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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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1: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