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规定传讯和传唤有什么区别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根据规定传讯和传唤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传唤指的是公安司法机关使用传票通知刑事诉讼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接受问话的诉讼活动,而传讯是命令与案件有关的人到案受讯问; (2)目的不同。 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票。 二、传唤嫌疑人需遵守哪些规定? 1、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2、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三、讯问嫌疑人需遵守哪些规定? 1、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嫌疑人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嫌疑人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2、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3、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4、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嫌疑人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5、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四、传唤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传唤只适用于治安案件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对于证人、被侵害人等不能适用传唤。 (2)对非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适用口头传唤,一律适用书面传唤。同一张《传唤证》只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使用。 (3)在传唤中慎用强制手段和警械,需要使用强制手段和警械的,也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 (4)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传唤到案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进行询问查证,而不能将其传唤到案后置之不理,或者故意拖延询问查证时间。 (5)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不得在第一次传唤后,紧接着又进行第二次、第三次传唤。 (6)非经强制传唤的,不得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进行询问。 传讯和传唤有什么区别的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传唤这种强制措施既用于刑事案件又用于治安案件,但传讯只适用于刑事案件。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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