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出资给儿子媳妇买房离婚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父母出资给儿子媳妇买房离婚如何分割 父母出资给儿子媳妇买房,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是对夫妻一方的赠与,则该财产应当认定为个人合法财产,离婚时是无需分割的。 但是父母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则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结婚买房按揭离婚分房产如何分 结婚时买的按揭房离婚时按照以下情况确定分割方案: 一、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按揭房,则一般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则婚后购买的按揭房也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 (一)房屋是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用个人财产还贷,房产证也登记了一方名字的。 (二)房屋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且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的。 二、如果是婚前就支付了首付购房,婚后还贷的按揭房,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的,则离婚时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只登记了一方名字,且是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的,房产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如果婚后共同还贷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补偿。 三、如果是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还贷的,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或者夫妻共同还贷,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则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个人所有。 四、如果是婚前男女双方共同支付首付购房的,则如果房产证登记夫妻双方的名字,或者登记一方名字; 但另一方能够证明共同出资的,则房产在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另一方无法证明出资的,则按一方个人财产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股权分割,离婚时如何分割股权 离婚时股权如何分割要分情况讨论: 一、如果夫妻双方都持股的,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公司的股东只有夫妻二人的,双方愿意继续经营公司的,可确定各自明确的股权比例,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行使股东的权利;如果双方都不愿意再经营公司的,可将公司进行清算,对公司的剩余资产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方愿意继续经营,另一方想退出的,退出方可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经营方或第三方持有,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夫妻一方持有股份的,双方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份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三、如果是第三人代持股的,则需要先证明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父母出资给儿子媳妇买房离婚如何分割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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