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许可合同首次费用怎样确定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一、专利许可合同首次费用怎样确定 专利许可合同订立后需要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首次支付的费用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研究开发专利的难度和费用确认,或者根据被许可人使用专利后所能获得的收益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第十三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二、怎样请求裁决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 裁决专利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请求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请求书,请求书应写明以下事项:请求人和被请求人的信息、请求的理由、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的文号、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及代理人的信息、请求人和委托机构的签字盖章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第二十五条 请求裁决强制许可使用费的,应当提交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请求书,写明下列各项: (一)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请求人的国籍或者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 (三)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的文号; (四)被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五)请求裁决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理由; (六)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受托机构的名称、机构代码以及该机构指定的代理人的姓名、执业证号码、联系电话; (七)请求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还应当有该机构的盖章; (九)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请求书及其附加文件应当一式两份。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专利许可合同首次费用怎样确定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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