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解除合同赔偿如何计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单位解除合同赔偿如何计算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经济补偿金=基数×年限,经济补偿金中的基数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这个平均工资以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根据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应当如何解除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存在解除一说,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合同成立后能解除合同吗 合同成立后可以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但不是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能解除合同。 (二)与主要债务履行相关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1.预期违约 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迟延履行 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不定期合同。 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五)在不归属双方过错的情况下,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有失公平的,当事人也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只是此时当事人并不当然拥有解除权,必须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才能解除合同,决定权在法院或仲裁机构;且必须先协商,协商不能才能提出。 (六)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单位解除合同赔偿如何计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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