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盗窃孩子怎么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一般盗窃孩子怎么判刑 盗窃小孩怎么判刑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一般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儿,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观要件: 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拐骗,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为自己所控制的行为。所谓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将被害人劫离原地和把持控制被害人的行为。所谓收买,是指为了再转手出卖而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手中买来被拐骗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贩卖,是指行为人将买来的被拐的妇女、儿童再出卖给第二人的行为。接送、中转,是指在拐卖妇女、儿童的共同犯罪中,进行接应、藏匿、转送、接转被拐骗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2、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3、主体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被拐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三、拐卖妇女儿童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拐卖妇女儿童立案的条件: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盗窃孩子怎么判刑上文中已给予了明确的回答,只要有盗窃孩子的行为就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如果是以拐卖为目的就可以按拐卖妇女、儿童罪来进行判决,但如果是以绑架为目的获得钱财的,那么就可以绑架罪来处罚,所以,不同的情形所判刑的方式就会不同。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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