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的内容都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借款合同的内容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1、借款种类。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 4、借款数额。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6、借款期限。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 8、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什么样的借款合同有效 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 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借款合同违约数额有哪些限制 违约金没有具体限额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对于借款合同的内容都有哪些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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