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印件属于哪种证据类型 |
分类 | 诉讼仲裁-证据调查 |
解答 |
![]() 一、复印件属于哪种证据类型 想要判断复印件是不是直接证据,关键是要看复印件能否直接证明待证事实,如果可以,即为直接证据,如果不能,而是需要和其他证据一起证明,则为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如结婚证、房产证。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是以直接证明还是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直接证据应当具备的条件 1、单独一个证据直接证据; 2、能够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 3、证明方式是直接的,无需经过推理过程。 二、民间借贷诉讼证据有哪些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三、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 (一)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涉及身份关系的; (三)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四)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民诉法是关于公益诉讼的规定,同样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同时在公益诉讼中,一般双方是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个人调查取证困难,所以赋予法院的调查取证权。针对虚假诉讼的问题,因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的不仅是第三人的利益,还损害了司法的权威,这种案件具有较大的蒙蔽性,并且双方利益一致,因此这就需要法院调取证据查明事实。 综上,对于复印件属于哪种证据类型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看该复印件能否直接证明案件事实,如果能,则该复印件为直接证据。如果不能,则该复印件为间接证据。但根据直接证据的特点,物证很少能成为直接证据,复印件作为物证,一般情况下是间接证据。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石家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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