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用地建别墅是否违法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一、商业用地建别墅是否违法 业用地建住宅是违法的。利用商业用地来建造、出售住宅的行为,是坚决不允许的。商业用地是可以转为住宅用地的,但商业用地不能自作主张改变用途,如果有转变情况的,需要向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请批准,得到同意后才可以。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二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二、土地如改变用途需要什么审批申请材料 土地如改变用途需要的审批申请材料: 1、变更土地使用的单位应当提出申请,填写土地使用申请表; 2、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决定是否受理; 3、组织地界和所有权调查; 4、委托变更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 5、制定变更土地使用权转让计划,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 6、会审、拟文上报、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道工程、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三、违章建筑是否可以强拆 违章建筑可以强。具体如下: 1、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报建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房子的,属于违章建筑,在当地相关部门多次下达拆除通知而未自行拆除的,由当地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强制拆除; 2、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也就是说只有经过复议和诉讼之后,被强拆人败诉才会面临强拆。 3、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商业用地建别墅是违法的。建设用地的权利人应该合法合规地使用自己的权利,不能随意更改土地用地情况。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商业用地建别墅是否违法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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