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应该如何确定 |
分类 | 知识产权-商标 |
解答 |
一、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应该如何确定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应该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优先于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优先于该商标权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的顺序予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二、如何认定商标侵权中的商标近似 1、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2、人民法院认定商标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作为判定标准; (2)对商标的整体进行对比,也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三、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法律如何规定的 商标专用权有下列保护途径: 一、行政保护。对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投诉后工商部门如果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会责令立侵权人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而且会处以罚款,如果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司法保护。如果不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解决纠纷。由法院来判决侵权人如何承担侵权责任。 《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应该如何确定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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