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未遂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诈骗未遂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企图诈骗他人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财产,但是诈骗未遂,就达到了诈骗未遂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2、诈骗罪是行为犯。 行为犯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 二、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包括侵犯的客体不同、侵犯对象不同、构成犯罪的手段不同等。 1、侵犯的客体不同 诈骗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则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侵犯对象不同 诈骗罪的对象既包括钱财等物质性利益,也包括非物质性利益、招摇撞骗罪的对象则仅限于钱财 3、构成犯罪的手段不同 诈骗罪只能是采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地位、职称的方法进行欺骗、招摇撞骗罪则可以用任何方法进行诈骗 4、犯罪数额不同 诈骗罪的成立不以诈骗财物数额较大为要件、招摇撞骗罪则必须达到规定的数额才构成犯罪 5、犯罪目的不同 诈骗行为人可以是追求物质性利益,也可以是追求非物质性利益、招摇撞骗罪则仅限于非法占有物质性利益(公私财物)。 三、诈骗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诈骗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包括主体要件不同、犯罪对象不同、犯罪的行为不同等。具体的区别如下: 1、主体要件不同 职务侵占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这种财物实际上已被行为人所掌握,而诈骗罪的对象是不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的行为不同 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而诈骗罪则是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的财物。 不管是诈骗既遂、还是诈骗未遂,只要诈骗罪的罪名已经成立,那么诈骗行为人就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阅读此文后,对诈骗未遂的立案标准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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