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阅卷同时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审查起诉阶段,涉案人或其近亲、律师有权请求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阅卷,即对案件相关资料进行详细审查,乃是检察官的职责所在;而取保候审则属于刑事诉讼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措施,二者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同时进行,互不影响。只要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例如所涉及的罪名并非严重犯罪、不会导致逃脱侦查等情况发生,那么便有可能得到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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