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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侵权了什么部门可以处理
分类 知识产权-商标
解答

一、商标侵权了什么部门可以处理

商标侵权纠纷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处以罚款。

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罚款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二、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商标侵权行为可以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首先侵权人和被侵权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自己的损失,具体的赔偿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二、如果不能协商解决或者不想协商解决的可以起诉至法院解决,由法院判决对方如果承担侵权责任。

三、或者被侵权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处理,投诉后工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

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处以罚款,如果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如果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的,被侵权人可以直接报警处理。

《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三、被起诉商标侵权怎么处理

被起诉商标侵权的办法:

1、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积极参与庭审,就自己的主张予以相应举证、答辩。

3、法院依法裁判的,应当履行相应的执行内容。

被告和被诉人通过答辩状,可以针对原告或上诉人提出起诉或上诉的事实、理由和根据以及请求事项,进行有的放矢的答辩,阐明自己的理由和要求,并提出事实和证据证实自己的观点。

答辩状的被荣包括:

1、双方当事人情况;依次写明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答辩人有诉讼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也应写明其身份事项。案由部分,写明答辩人因何案的起诉状或上诉状提出答辩。

2、正文:答辩理由和答辩请求。针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答复或反驳;包括事实依据;有关证据;法律依据;

3、尾部:送达何法院,答辩时间和答辩人姓名、附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商标侵权了什么部门可以处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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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7:5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