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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足额出资的股东有分红权力吗
分类 公司经营-股权
解答

一、未足额出资的股东有分红权力吗

未足额出资的股东有分红权力,但是只能按照实缴比例进行分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抽回出资后,经催告仍不返还的,可以解除股东的资格。这样可以督促股东尽快完成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二、尚未足额出资的股东能否转让股权

尚未足额出资的股东能转让股权。

股东未足额出资的情况下转让股权又称为瑕疵股权转让,受让人是否承担责任要分情况看。

第一种情况:受让人不知转让的股权有瑕疵,则不用承担股权瑕疵的责任。

第二种情况:受让人知道转让的股权有瑕疵,则受让人与转让人要对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此时,转让人对公司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当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出让人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未出资的股东股权如何转让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

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

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未出资的公司的股权存在的事实,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而更有利于公司资本的充实。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未足额出资的股东有分红权力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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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3: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