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四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一、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四要件是什么? 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四要件: 1.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2.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数量较大的行为; 4.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买卖,是指以金钱或者实物作价非法购买或者出售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构成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一般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是如何处罚的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 未经灭活,也就是能存活的,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已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或者幼苗的不构成本罪。 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判刑: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四要件是什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