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要如何处理,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要如何处理,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的,如果这一方是没有经济来源无力支付的,则双方可以协商用财物折抵;如果是支付方故意不支付抚养费或者无力支付也不用财物折抵的; 则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如果法院已经就抚养费的支付情况作出了判决的,则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女方怀孕期间离婚,男方需要给孩子的抚养费是什么 子女的抚养费给多少和负担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等子女出生后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判决。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除外。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要如何处理,法律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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