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或撤销所立遗嘱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或撤销所立遗嘱 立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所立遗嘱。我国法律规定,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立的遗嘱怎么变更、撤销遗嘱 根据有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撤销或变更遗嘱有以下几种方法: (1)遗嘱人另立遗嘱并在新的遗嘱中声明撤销或变更原来所立的遗嘱。 (2)遗嘱人直接将所立的遗嘱销毁或在所立的遗嘱上进行变更。 (3)遗嘱人可以通过自己的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行为,变更、撤销原来所立的遗嘱。 (4)遗嘱人前后立了几个遗嘱,虽然在后面的遗嘱中并未明确宣布前面的遗嘱被撤销或予以了变更; 但如果前后遗嘱的内容矛盾,则应当以后面的遗嘱为准,前面所立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被变更,但不相抵触的部分继续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三、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以什么遗嘱为准 遗嘱人立有多份遗嘱的,如果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则以公证遗嘱为准,因为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如果没有公证遗嘱的,则以最后立的一份遗嘱为准;如果立有多份公证遗嘱的,则以最后立的一份公证遗嘱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或撤销所立遗嘱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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