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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索要分手费不给就告强奸怎么办
分类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解答
律师解析:
若被骤然提出收取分手费用,而无果后被威胁告之以强奸罪名,建议您立即向警方报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度,凡存在以下任意一种行为者,将面临五天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惩罚;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需在五天之上至十天之内接受拘留,同时面临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惩处:
1.撰写恐吓信件或使用其他方式威胁伤害他人人身安全;
2.公开场合下侮辱他人或捏造不实言论恶意诽谤他人名誉;
3.以捏造事实栽赃他人为手段,意图引发其遭受刑事追究或治安管理处罚;
4.对证人或是其近亲进行威胁、侮辱、殴打甚至打击报复;
5.多次发送含有淫秽、侮辱、恐吓等内容的信息,对他人日常生活产生扰乱;
6.非法实施偷窥、盗录、窃听或散布他人个人隐私。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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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