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死后儿媳妇是不是有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父母死后儿媳妇是不是有继承权 儿媳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接受遗赠,但是在法定继承中,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不能法定继承,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公婆财产儿媳妇有没有继承权 公婆财产儿媳妇有没有继承权,主要存在以下情形: 1、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 2、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也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财产; 3、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财产。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或其他未分配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的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1)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继承份额的确定,按下列规定办理: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6、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7、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父母死后儿媳妇是不是有继承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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