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房产继承过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本或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地籍图原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及材料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点: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公证需要的相关材料; 3、进入到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遗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是以下几点: 1、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以及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3、遗产所有权证明; 4、如果有遗嘱提供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继承房产需要什么 房屋的继承一般需要进行公证,一般情况下是分为两种:一种是有遗嘱的继承,另一种是无遗嘱的继承。这二者继承房产进行公证所需的材料是不同的。但是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等材料;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原件、地籍图原件。 在办理遗产房过户登记之前,得先确定了遗产方的继承人,如果有遗嘱,遗嘱中指定了房屋继承人,则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房产,没有遗嘱的,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都有权利继承房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房产继承过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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