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债务分割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一、离婚债务分割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离婚债务分割需要注意如下问题: 1、债务一般不能分割,但共同债务在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可以分割; 2、共同债务分割,系故意损害债权人合法利益,且未经债权人许可的,债权人有权撤销; 3、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婚前债务与离婚债务怎么分 婚前债务所产生的债务就是个人债务,婚后产生的用于家庭的债务就是共同债务。双方应当就债务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当根据照顾子女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签订离婚协议书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民法典》规定签订离婚协议书应当注意必须亲自签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共同债务处理等事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债务分割需要注意什么问题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