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哪一方先起诉有利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哪一方先起诉有利吗 1、离婚不是谁先起诉对谁有利,离婚无论哪方先提出都是一样的,没有谁先提出对谁有利,无论谁提出,人民法院都会依法判决。 2、一方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或者是证明一方有法定准予离婚事由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那女方起诉离婚有什么好处? 诉讼离婚的好处与坏处 1、诉讼离婚的好处: (1)法院立案后,一次性解决财产、孩子及子女抚养费问题; (2)法院依法裁决,相对公平。 2、但诉讼离婚也会存在以下坏处: (1)相对协议离婚麻烦; (2)法院判决时间可能较长; (3)判决结果不确定; (4)需要耗费较多的精力和财力。 三、诉讼离婚的诉讼费 诉讼离婚的诉讼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来判定: 1、离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4、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 5、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四、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总的来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综上所述,我国合理的离婚方式就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种是诉讼离婚。离婚哪一方先起诉有利,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刻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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