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 夫妻个人特有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后实行共同财产制时,依据法律的规定或夫妻双方的约定,夫妻享有个人财产所有权的财产。 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什么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以下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六)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 (七)夫妻协议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八)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离婚时个人财产怎么判 夫妻离婚时个人财产仍归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即使离婚个人财产仍归一方所有。 不过如果双方对个人财产结婚后的归属问题有约定的,则需要根据双方的约定处理个人财产。比如如果双方约定个人财产婚后归双方共同所有的,则离婚时对于这部分个人财产就要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 所谓个人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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