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1、侵犯的客体: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或者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以从事恐怖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恐怖活动组织而故意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或者参加该组织。 如果不知是以从事恐怖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恐怖活动组织而参加的,在发现其恐怖组织性质后立即退出该组织的,不能以本罪论处。 如果虽然开始时不知是恐怖活动组织,但在发现其恐怖活动组织的性质后仍然不退出的,则应对以本罪论处。 《刑法》第一百二十条 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或者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是如何的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情况为,由下列四个要件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为社会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包括单位。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明确的故意,即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积极参加;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组织、领导。 只要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就应当立案。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三、认定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后如何判刑 认定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既遂后,判刑标准为: 1、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2、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4、犯本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二十条 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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