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截图的工资条可不可以当证据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一、截图的工资条可不可以当证据 截图的工资条,是可不可以当证据的。 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可不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不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不发工资可不可以停工 不发工资不可不可以停工,劳动者可不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或者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劳动者可不可以在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不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离职当天可不可以结清工资 离职当天是可不可以结清工资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但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截图的工资条可不可以当证据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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