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办理继承父母房产的公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怎样办理继承父母房产的公证 办理继承父母房产的公证,一般需当事人向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应予以受理,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二、父母去世兄妹四人怎样继承房产 父母去世,兄妹四人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房产。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父亲过世房产母亲应该怎样继承 父亲过世在法定继承下,母亲与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遗嘱继承则按照遗嘱内容确定。如果该房产是父母的共同财产,则父亲过世后,房产的一般价值作为遗产,发生继承。如果是法定继承,母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该部分。如果是遗嘱继承,则根据遗嘱内容确定那一半房产的归属。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怎样办理继承父母房产的公证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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